《奥德赛》热度席卷背后,诺兰式隐喻为何戳中年轻人的“人生漂泊感”|文艺评论

诺兰要拍《奥德赛》了,马特·达蒙演奥德修斯,安妮·海瑟薇演佩涅洛佩,用IMAX胶片拍。消息一出,文艺圈都炸了。但有意思的是,大家聊着聊着,话题就拐到了“奥德赛”这三个字本身。这两年,“人生是一场奥德赛”这句话在网上疯传,跟“人生是旷野不是轨道”一样,成了年轻人的口头禅。你刷小红书、刷抖音,经常能看到有人用这句话配着蓝天白云大海的视频,或者是深夜加完班走在空荡荡街上的自拍。

《奥德赛》这部史诗,跟《伊利亚特》并称荷马史诗,西方文学的祖宗。故事本身特别简单——特洛伊战争打完,奥德修斯带着手下坐船回家,回伊塔卡岛,回他老婆佩涅洛普和他儿子忒勒马科斯身边。可是三千年来,大家记住的全是他回不去的那些破事:被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关在山洞里,差点被当晚饭吃了;听见塞壬女妖的歌声,差点把船往礁石上开;被女神卡吕普索扣在岛上整整七年,人家答应给他永生,让他当神仙丈夫,他死活不干,天天坐在海边哭,望着伊塔卡的方向。整个十年漂流,他离家的距离有时候就剩几十海里了,一阵风又给吹远了。到了现代年轻人的嘴里,“奥德赛”彻底变味了,成了一种漫长的向外漂泊、寻找、折腾的代名词。

为什么会这样?说白了,现代人都在经历某种集体性的“回不去”。你老家那个村子、那个县城,现在回去也就是过年住几天,小时候的玩伴全散了,连巷口那棵老槐树都可能被砍了。精神上的归属感更别提了,你在北京漂三年,换了两份工作,搬了四次家,微信里躺着几百个“认识但不太熟”的人,深夜想找个人吃饭都翻不出通讯录。“我是谁”“我要往哪儿去”这种问题,以前觉得是青春期矫情,现在成了三十岁加班到半夜打车回家时脑子里绕不开的念头。这时候你再回头看奥德修斯,嚯,这不就是我嘛——公司要裁员了,刚谈的恋爱黄了,健身房办了卡去了两次就再没去过,每次感觉自己刚要站稳脚跟,现实一个大浪又把你拍回原地,努力和回报之间隔着一整个太平洋。在这种状态下,“寻找”这个词比“归家”更能戳中你。就像有句话说的,奥德赛不是你最后到了,而是你得一直撑着,别在半路沉下去。诺兰拍这部片,拍的就是这个——一个男人在巨大的未知里不断确认自己还活着、还存在的过程,回家反而成了次要的事。

但你仔细琢磨奥德修斯这个人物,会发现一件事:他漂了十年,不管被吹到哪个鬼地方,他心里始终有个坐标,就是伊塔卡。卡吕普索那边永生不死,房子、美食、漂亮女神全给你备好了,你留下来就是神仙日子——但他不干,他每天望着大海哭。这不是矫情,这是因为他知道,伊塔卡不是个模糊的远方,是他老婆、他儿子、他的床、他的土地,是他作为奥德修斯这个人不可替代的证明。海上那些苦难、诱惑、耽搁,对他来说就是一道选择题:忘了家留下来当神仙,还是穿过这些破事回去当个凡人。他心里钉着那个坐标,所以他那些漂流才不叫流浪,才配叫归途。如果你心里没那个“伊塔卡”,那你走再远也只是瞎转悠,跟丢了GPS的车似的。

说到这儿就得聊聊“辨认”这回事。奥德修斯回家的路上,一直在被认出来,也在认别人。他到了伊塔卡,装成乞丐回家,他老奶妈给他洗脚,看到脚上那道野猪留下的疤,一下就认出他了;他养的老狗阿尔戈斯,躺在粪堆上等了他二十年,听到他声音,尾巴摇了两下,死了;最后是他老婆佩涅洛普,她不动声色地跟他说,你把我们那张婚床挪到门外去吧,那是张橄榄树根做的床,整个屋子都是围着它建的,根本挪不动——她拿这个秘密试探他,他急了,说这床挪不了,这才对上了,那是他们俩的记号。他需要被这些人一个个辨认,才能重新变回奥德修斯。反过来,他也在辨认路上的每一座海岛:哪个是诱惑,哪个是陷阱,哪个是短暂的歇脚处,哪个是他真正该待的地方。十年漂流,说白了就是他弄清自己到底是谁的过程。

很多人说“人生是一场奥德赛”,然后就开始谈诗和远方、说走就走的旅行。但真正读过《奥德赛》的人知道,这故事说的不只是往外跑,还有往回走的那半段。寻找本身就是一种归回,你在海上绕的那些弯路,最后全都在把你带向原点。而你在路上做的所有事,其实只有一件——辨认你自己。诺兰拍这部片,他大概也明白这个道理,所以马特·达蒙演的不是个威风凛凛的大英雄,而是一个风尘仆仆的男人,他所有的聪明、坚韧、忍耐,全都是为了一个目的:回到那个属于他的地方。这部片子明年上映,到时候你可以去看看,看看这个三千年前的故事,怎么在今天重新开口说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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