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顿庄园》里的那场晚宴后,几位男士聚在书房里,克劳利从口袋深处掏出一支雪茄,动作不是那种刻意的显摆,而是像每天清晨刮胡子一样自然。他先用雪茄剪利落地剪开茄帽,火柴燃起,火焰在烟脚转了两圈,然后他轻轻吸了一口,烟雾慢慢从嘴里吐出来,绕着灯光往上飘。那画面让很多人第一次觉得,原来抽雪茄可以这么好看。马修·克劳利这个角色,本来是个外界闯进来的现代律师,但这一根雪茄下来,他就成了庄园里彻头彻尾的主人。《唐顿庄园》里这样的镜头不少,凡是举手投足间透着见过世面的男人,手边总有一根雪茄。那股烟香一散开,连他们谈论的庄园债务和官司都显得不那么要紧,倒像是这些人的标配装备,就跟燕尾服和怀表一样缺不得。
雪茄身世往深里翻,得回到玛雅人的石雕上。公元432年,玛雅人已经在自家神庙墙壁上刻下享用烟草的画面,那些陶土罐子上画着部落首领张着嘴吞云吐雾,手里攥着的正是用烟草叶子卷成的长卷。这才是雪茄最初的雏形。一直到哥伦布的船队闯到这片土地上,他们看见原住民用一种叶子包裹着烟草点燃抽,才见识到这东西的存在。水手们把烟草带回了欧洲,结果一开始,教会根本不认这个,说人嘴里吐烟是魔鬼附体,谁抽谁得下监狱。但管不住啊,这股味道太勾人了,贵族们明着不敢抽,就退而求其次,嗅鼻烟。鼻烟盒就是那时候火起来的,为了装那点粉末,工匠们拿出看家本领,用金子做底,上面镶钻石、嵌玛瑙、描珐琅,小盒子比宝石项链还贵重。谁手里的鼻烟盒更花哨,谁就在社交场上硬气。

到了19世纪,鼻烟的风头让位了,雪茄卷土重来。手工雪茄做起来麻烦透顶,从选叶子到晾晒再到发酵,每一步都讲究。茄衣要油亮,茄套得结实,茄芯的烟叶得按配方铺好,整个卷制全靠师傅两只手,机器替代不了。而且雪茄贵,不是普通消费品,抽得起的人非富即贵。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时,明令禁止吸烟,可她的接班人爱德华七世是个资深的雪茄老饕,一登基就取消了禁令,在白金汉宫宣布绅士们可以抽了,他自己更是手里的雪茄从来没有断过,连专供他的雪茄都有专门的品牌和配方。跟英国这边的大老爷们硬撑着绅士派头不同,法国那边,作家乔治·桑偏偏以一个女人的身份抽起了雪茄。她穿着一身男装,叼着雪茄混在男性文人堆里,该谈笑的时候谈笑,该写稿的时候写稿,不仅没丢了体面,反倒让雪茄成了当时女性标榜独立的一种符号。
雪茄的派头说到底有一半靠周边撑起来。烟叶讲究陈化,新卷的雪茄能抽,但真正的老饕会搁在专门的保湿盒里慢慢养,养得越久烟味越醇,于是雪茄盒也成了匠人手里的一块招牌。法贝热给俄国宫廷做的那只嵌着宝石的银质雪茄盒,后来在拍卖场上一亮相就直接拍出了三万四千五百英镑。剪雪茄那一下也有讲究,剪得浅了抽不动,剪得深了烟叶散开,所以一把趁手的雪茄剪同样可以是收藏品,有些镶嵌黄金和珐琅的老雪茄剪甚至能卖出十八万英镑的价钱。点烟不能用打火机的汽油味去冲淡烟味,得用长火柴或者雪松木片慢悠悠地点着,烟气上来的时候那股木香和烟叶香混在一起才算完整。雪茄这种东西,抽的是烟,但到位的氛围和做派,才是让人上瘾的那层东西。

美国人那边也追雪茄,而且比欧洲贵族更接地气。18世纪有个叫伊斯雷尔·帕特南的军官把古巴雪茄带到美国,烟草田在南方扎了根,雪茄工厂遍地开花。海明威在哈瓦那待了大半辈子,写《老人与海》的时候,手边堆着的就是一支接一支的古巴雪茄,他的那个文学硬汉形象跟雪茄几乎是绑定的。到了20世纪初,手工雪茄太贵,机卷雪茄就冒了出来,五美分一支,路边杂货店、药店、糖果铺子里都摆着卖,不管是银行家还是码头工人,兜里一掏就能点上一根,整个美国街头都飘着烟味。到1961年美国对古巴搞全面封禁,这东西就成了稀缺货,走私的、第三国转口的,照样挡不住爱抽的人。雪茄这东西从玛雅神庙的壁画里走出来,几百年来一直没缺席,从来都跟贵贱和讲究绑在一起,说到底,它已经不只是烟了。